中国古代,最早的刑罚有五种,分别是“墨、劓、剕、宫、大辟”。也就是脸上刺字,割掉骨头、割鼻子、割JJ和割脑袋。后来,五刑就逐渐演化成了”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“。即抽鞭子、打屁股、蹲监狱、流放、死。
笞刑,并非就是简单的打板子,其中花样很多,虽然受罚的部位都是屁股,但是所用的工具却有多种,细的有藤条、竹鞭、钢条等,粗的则有竹杖、木板、铁棍等等,这些东西打在身上,轻则皮开肉绽,重则落下残疾,非常之可怕。不论古今,打屁股无疑是最简单的惩戒方式,更不需要复杂的刑具,实在找不到棍子,拿鞋底子抽打几下都行。
古代习惯用这个刑罚除了简单之外,还可以借此羞辱受刑者。在影视剧中,往往我们可以看到县太爷把令牌一丢,左右几个衙役将犯人按在地上就打。其实这只是一种演绎手法,而在历史上并非如此,凡挨打之人,必须褪掉裤子,将臀部露在外,有时候还要在腹部垫上一切物品,使得臀部抬高,一则是便于行刑,二则是可以让看热闹的看的更清楚。
西方的绞刑,是比较普遍的普通人死刑方法,只有贵族才能享用砍头。与之相对,东方的砍头,则是比较通用的死刑方法,平民、贵族都适用。几个世纪以来,在整个欧洲,绞刑都针对平民和社会最低阶层,而对贵族则处斩首刑。有一句法国的权力格言如是说:“斧头向贵族,绞索向平民。”
为什么西方那么多绞刑?古代中国常见的是打屁股?主要原因是,我国古代的书籍,特别是史学书籍,大都记载皇帝和百官,很少记载下面衙门的具体事,导致普通人不了解更贴近民间的量刑过程和数量。比如清朝有人编了一本书,叫《刑案汇编》,里面记载的全国各地的绞刑就比比皆是。这还是有记载的死刑,没有记载下来的就更多了。